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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2014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3-07-24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

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6月,是中国科学院向国内外首批开放的研究所,也是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首批试点研究所,2006年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卡弗里理论物理研究所,2008年成立了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前沿重点实验室,2011年10月理论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被批准筹建。理论物理所将坚持“开放、交融、求真、创新”的办所理念,始终保持对国内外开放,创造学科交叉融合。现共有科研人员30余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8人,13人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理论物理研究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曾两次被评为“中国科学院博士生重点培养基地”,2011年“理论物理”学科被评为中国科学院重点学科,2012年被评为物理学一级学科培养点。目前已培养博士学位获得者240余名、硕士学位获得者100余名,每年在学研究生120名左右,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生气勃勃的后备人才队伍。

本所理论物理专业的研究方向覆盖面较宽,主要有:粒子物理和量子场论,超弦理论和场论,引力理论与宇宙学,原子核理论,统计物理与复杂系统,理论生物物理,凝聚态理论,量子物理与量子信息、量子混沌。

2014年博士生预计招生人数22名(含硕博连读转博人数约18-20名),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一次(秋季)。

一、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我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四)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我所的具体要求报考。

(五)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我所确定。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不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但必须在我校博士生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六)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 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 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七)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我所招办及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我所2014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一次(秋季)。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3年12月10日-2014年2月10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直博生”三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直博生”需持有报考单位下发的注册码方可进行注册报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2014年2月10日之前向我所招办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2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我所招办或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论文评议书和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一寸彩色照片1张(用于体检表,我所统一组织体检)。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推荐免试审批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我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理论物理研究所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时间:外国语:2014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政治理论:2014年3月23日下午2:00-5:00。

4. 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我所规定进行,具体待通知。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所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八、学习年限

我所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由我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我所网页(http://www.itp.cas.cn)查询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如有问题可向我所招生办公室咨询。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理论物理研究所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190

电 话:010-62555377

网 址:http://www.itp.cas.cn

E-mail:wangli@it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