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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就业

2013届春季毕业生离所手续

时间:2012-12-21

一、领取离所通知单

到人教处郭舒婷老师处领取《离所通知单》,根据通知单内容找各部门签字办理,其中户口及青年公寓栏需要国科大盖章。

二、毕业派遣及户口迁移

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转寄人事档案申请表》(见附件1),根据我所毕业生的去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签就业协议:根据签订的三方协议填写户口迁移及档案转寄地址,需要提交的材料:《毕业生户口迁移、转寄人事档案申请表》及三方协议书。

2、出国做博士后:户档二分回生源地,有报到证。即户口迁回父母户口本上的地址,档案回各省毕业生就业部门,具体迁往单位及地址请查阅附件《全国各省区市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供参考)》(见附件2)。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毕业生户口迁移、转寄人事档案申请表》、《户口回生源地个人申请》(模板见附件3)、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国内做博士后:户档迁至博士后接收单位,无报到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毕业生户口迁移、转寄人事档案申请表》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二分的同学领取“报到证”后,可持“报到证”及《个人申请》(模板见附件3)去国科大户籍办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国内做博士后的同学持接收单位函直接去办理。

2、户口办理完毕后,要在《离所通知单》上盖章。

3、春季毕业生的户口将从2012年12月20日停止使用。

三、退宿:截止日期:2013年3月底。

四、填写毕业生去向登记表

填写《理论物理所2013届春季毕业生去向登记表》(见附件4),于离所前Email传至syn@itp.ac.cn。

五、注册所友录

请所有毕业生注册所友录:http://www2.itp.ac.cn/itp30/ (由所主页点击左侧“三十周年所庆”的图片也可进去。)

六、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交回《离所通知单》,退还学生证,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位证书英文副本。

七、其他

按照我所规定,春季毕业生的奖学金一般发至2013年1月份,如因各种原因需要延长发放奖学金或另发租房补助的,由导师写申请交人事和财务,租房补助发放的上限为1000元/月。延长发放的奖学金及租房补助由导师课题支付。申请格式参考附件5《给毕业生延长发放奖学金(或另发租房补助)的情况说明》。上交申请的最迟截止日期:2013年1月11日。

附件: